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需要形成一个有效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家长参与、舆论监督”的综合保护体系。但目前中国的网络游戏规制模式主要是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网络游戏行业缺乏对青少年玩家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业自律与自制,而学校、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关注度和参与程度不高。宫倩、高英彤和王家曦在《美国网络游戏规制体系析论》一文中对美国的网络游戏规制体系进行了阐述,可作为我国的借鉴和参考。文章指出,美国以保护未成年人玩家身心健康为目标,以网络游戏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为着眼点,形成了以法律和行政规制为基础,以行业自我规制为依托,以学校和家庭的积极参与和正向引导为重要保障的规制体系,值得参考借鉴。图1展示的是美国网络游戏的规制系统,各个规制主体的权与利的博弈,直接作用于网络游戏的法律、规则和政策。如此一来,有效确保了美国网络游戏在市场机制条件下的健康发展,不以牺牲未成年人利益为代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未成年人受不适宜内容影响的风险,减少了网络游戏成瘾的发生。
图1 美国网络游戏的规制系统
第四节 网络音乐
网络音乐是网络产业与音乐产业、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和跨越发展的产物。《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网络音乐的内涵,指出网络音乐是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音乐,其主要特点是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电信互联网提供在电脑终端下载或者播放的互联网在线音乐,二是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无线增值服务提供在手机终端播放的无线音乐,又被称为移动音乐。这种定义与尹娟娟和雷雳(2009)对数字音乐的概念界定相似。他们按照播放终端的不同,将网络音乐分为在线音乐(以PC为终端)和移动音乐(以手机为终端)。